省级政策措施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项目价格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1-09-03 16:27:09 【字体:

各州(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级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降低检测成本,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次)检测费用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50元/次(不含检测试剂),检测费用和向患者收费的耗材总费用不超过60元/次。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时,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收费不超过30元(含检测试剂),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收费不超过15元(含检测试剂)。

三、实行“乡采样,县检测”的地区,检测费用可由采样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代收,由采样、检测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双方协商费用的分配。

四、各州(市)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项目价格政策规定,做好新价格标准公示、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及宣传解释工作。

五、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医保支付政策仍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两项医疗服务项目临时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0〕96号)执行。

六、此次公布价格为疫情期间临时价格政策,自2021年9月6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医保.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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